关于2015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注意事项的特别提醒

各学院(部、所、中心),广大同学:

根据学校安排,今年清明节放假及调休时间为4月4日-6日。为确保假期安全,特提醒广大同学和各学院(部、所、中心)在假期中注意以下事项:

一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自觉维护学校形象,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。

二、不提前离校,不逾期返校。

三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、身份证件等,不参加非法传销,不轻信陌生人来电、短信,不贪小利、图便宜,不将个人身份证件或其它证件借予他人,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。

四、假期不在宿舍里存放大额现金和手提电脑、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;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,按时作息,不在外住宿、不晚归,不留宿他人;注意宿舍防火、防盗,杜绝使用明火、违章电器;外出时关好窗户、锁好房门并关闭电源。

五、注意饮食卫生安全,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避免接触禽类、牲畜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。

六、外出和返校时注意人身、财产安全。不单独外出,不与不熟悉的人员外出,不到尚未开发的区域游玩,不前往人员过于拥挤场所、避免踩踏事件发生;遵守交通规则,谨防伤害,不要乘坐无营运资质、无证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、船等交通工具;天气骤热,切勿下江游泳,注意水上安全和野外安全;个人或者集体出行到较远地方时,应提前告知学院(部、所、中心)负责人及家长,并留下联系方式。

七、要注意防范身边可能存在或发生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,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学院(部、所、中心)负责人及家长,紧急情况及时报警。

各学院(部、所、中心)应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,指定专人负责假期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,安全稳定负责人应向本学院(部、所、中心)同学公布联系方式,随时保持通讯畅通,以方便同学在假期期间遇到突发事件或问题时直接联系;放假前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,特别是交通、饮食卫生、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传销、防中毒、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提醒工作。

 

学生工作部(处)  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

2015年4月2日 

发布时间2015-04-03 11:1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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